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發〔2018)3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9〕3號)《安徽省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阜陽市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是指界首市城鎮建設過程中居民住宅區所需配套建設的幼兒園(以下簡稱“配套幼兒園”)。
第三條 配套幼兒園建設要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符合《界首市教育城鄉學校布點專項規劃》,在老城區(棚戶區)改造、新城開發和居住區建設中應將配套建設幼兒園納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并按照相關標準和規范予以建設,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行政審批局在擬供應地塊規劃條件中明確城鎮小區配建幼兒園建設配建要求、建設規模、產權歸屬等要求,建成后無償移交教育局。對存在配套幼兒園緩建、縮建、停建、不建或建而不交、改變用途等問題的,在整改到位之前,市住建局不得辦理竣工驗收。
第四條 小區配套幼兒園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幼兒園設計標準進行設計,并充分征求小區居民、幼兒園的意見,開發商要嚴格按照設計方案進行建設。配套幼兒園要在開發小區住房交付前完成交付,配套幼兒園不交付,開發小區住房不得交付。教育局要積極參與配套幼兒園的設計、建設環節,建設過程中應邀請幼兒園、小區居民等業主進行監督,避免建設浪費、不適用等。新建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水電氣和消防與住宅小區公共服務設施統一配套建設。
第五條 符合建設配套幼兒園的小區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后,開發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配建幼兒園設施,或未在小區首期住宅交付前交付配套幼兒園的,市審批局不予辦理建設工程規劃核實。
第六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由市住建局依法追究責任。
第七條 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是公共教育資源,是城鎮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的重要內容,小區配套幼兒園建成整體驗收后,將新建幼兒園無償移交市教育局管理和使用,同時做好相關手續和資料的交接工作,提供移交清單,由市教育局簽署接收意見,并明確配套幼兒園產權,相關部門給予辦理房屋產權證。
第八條 為滿足界首市民對優質學前教育資源的需求,保證辦園質量,充分發揮示范幼兒園的輻射引領作用,市教育局在接收小區配套幼兒園后,交由新華幼兒園或實驗幼兒園進行管理,實行集團化辦園。
配套幼兒園移交前,所在社區組織轄區內居民進行民意測評。根據民意測評的結果確定由新華或實驗接管。民意測評由配套幼兒園所在地街道、社區組織,參與測評人數不少于轄區常住人口總數的三分之二,測評票數高的可獲得該配套幼兒園的辦園資格。小區配套幼兒園選擇哪個集團舉辦,將由哪個集團提前參與負責裝修設計及裝備采購。
第九條 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要認真落實《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安徽省學前教育條例》等法律法規,努力為幼兒提供健康、豐富的生活和活動環境。
第十條 配套幼兒園招生應優先滿足本住宅小區內適齡幼兒入園需求。
第十一條 配套幼兒園用電、用水、用氣價格執行居民類價格,已低于居民類價格的,不得調高。對其物業費要適當予以減免,不得按商業用房收取。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主辦: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政府 承辦:界首市信息化辦公室 地址:界首市人民路1號 運維電話:0558-4811111 傳真電話:0558-4812390
皖ICP備11004317號-1 皖公網安備34128202000221 網站標識碼:3412820015
累計訪問:次 本站已支持IPv6訪問